化妆品“两证合一”,新版《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如何申请
Dec.15.2015


导读:2015年12月15日,CFDA发布了《关于化妆品生产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5年第265号)及《关于做好化妆品生产许可有关工作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监[2015]265号),公告中发布了国家总局制定的《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和《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标志着化妆品生产许可“两证合一”正式施行。 

新规实施后,原持证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如何换证,新开办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如何申请新证?辰矽公司带您一起解读。


  • 从2017年1月1日起未取得新《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不得生产。
  • 从2016年1月1日起,新开办化妆品生产企业可向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新《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原持证企业申请办理换发许可证。
  • 自2017年7月1日起,化妆品必须使用标注新《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信息的新包装。
  • 将牙膏类产品的生产纳入化妆品生产许可一同管理。

二、新《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申请基本流程


请领取《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应提交下列材料: